活性氧化鋁脫水工藝主要由吸附操作和再生操作組成,其操作參數應按照原料組成、氣體露點要求、吸附工藝特點等予以綜合比較確定。
吸附操作壓力: 壓力對吸附劑濕容量影響甚微,因此,吸附操作壓力可由工藝系統壓力決定,但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壓力平穩,避免波動。若吸附塔放空過急,床層截面局部氣速過高,會引起床層移動和摩擦,甚至吸附劑顆粒會被氣流夾帶出塔。吸附操作溫度:為了使吸附劑能保持較高的濕容量,除分子篩外,其它各種吸附劑操作溫度不宜超過38℃,最高不能超過50℃,否則應考慮使用分子篩作吸附劑。進床層的原料氣溫度不宜過高,最高不超過50 ℃ 。再生氣源和流量:再生氣和冷吹氣宜用凈化后的干天然氣。兩者都應回收。大約為總原料濕氣體的5%~15%,由具體操作條件而定。再生氣體流量應足以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將再生吸附提高到規定的溫度。再生溫度和冷卻: 再生氣的入口溫度應根據吸附劑類型和脫水深度確定: 分子篩入口溫度為232~315℃; 硅膠入口溫度:234~245 ℃; 氧化鋁入口溫度介于硅膠與分子篩之間而接近于分子篩。對兩塔流程冷卻床層的氣體一般與再生氣流量相同,冷卻氣出口溫度宜在50 ℃以下。
活性氧化鋁吸附操作周期:吸附周期應根據氣中含水量、空塔流速、床層高徑比(不應小于1.6)、再生能耗、吸附劑壽命作技術經濟比較,一般為8h~24h。確定吸附脫水操作周期應考慮保證吸附塔有足夠的再生和冷卻時間。對操作周期為8小時的雙塔流程:加熱時間:4.5小時;冷卻時間為3小時;備用和切換時間:0.5小時。靜態吸附濕容量在指定溫度和濕度條件下的測量,動態吸附容量參考下列數據: 活性氧化鋁:4~7kgH2O/100kg(吸附劑),分子篩:9~12kgH2O/100kg(吸附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