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過濾后清澈的水樣中含有大量的有機化合物,后者主要以分子和聚合物兩種形式存在。然而,一些主要的非離子物質是以膠體形式存在的。這些物質有硅、不溶解的金屬氧化物和有機化合物(如有色、有味或難聞的物質)。這些雜質的去除可以考慮用吸附的方法。
固體表面的分子或原子因受力不均衡而具有剩余的表面能,當某些物質碰撞固體表面時,受到這些不平衡力的吸引而停留在固體表面,這就是吸附。這里所講的活性氧化鋁、分子篩為固體吸附劑;被固體吸附的物質叫吸附質;吸附的結果是吸附質在吸附劑上濃集,吸附劑的表面能降低。
在水處理領領域,吸附法主要用以脫除水中的微量污染物,應用范圍包括脫色,除臭,除味,除重金屬、各種溶解性有機物、放射性元素等。在處理流程中,吸附法可作為離子交換、膜分離等方法的預處理,以去除有機物、膠體物及余氯等;也可以作為二級處理后的深度處理技術,以優化水質。利用吸附法進行水處理,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可回收有用物料、吸附劑可重復使用等優點;但對進水預處理要求較高,運轉費用較高,系統龐大,操作較麻煩。
活性氧化鋁、分子篩吸附機理:
在相界面上,物質的濃度自動發生累積或濃集的現象稱為吸附。它是一種建立在分子擴散基礎上的物質表面現象。吸附作用可以發生在液-液、氣-液、氣-固和液-固等任何兩相的界面之間。具有吸附能力的多孔性固體物質,如活性炭、活性氧化鋁、分子篩等,稱為吸附劑;水中被包含的物質,如各種雜志等,稱為吸附質;水是液相介質,稱為溶劑。